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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63家涉水污染企业派出45名驻厂监督员,督促企业治理污染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属于经济欠发达地区,面对国有企业转型、环境污染历史欠账多等问题,佳木斯市始终坚持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并重,在社会经济发展的同时,污染减排也取得了显著成效。 明确减排责任,强化监督考核 佳木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减排工作。2008年,为完成减排任务,组织召开了全市节能减排工作会议,部署年度减排工作,并与相关责任部门签订责任书,将各项减排任务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实行联络员制度,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将减排工作指标纳入各县(市)领导班子和干部政绩考核及纪检委年度重点监察工作中,强化对减排工作的监督和考核。 佳木斯市将松花江水污染防治规划项目的推进与落实列为重点督办事项,制定目标考核责任制,明确各个项目责任人,将考核结果作为个人政绩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不能按期完成治污项目建设的单位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并对相关企业进行处罚。组建直属监察大队,负责监管国家、省、市控重点污染源。对涉水污染源实行驻厂监督员制度,共向63家企业派出45名驻厂监督员,有力督促企业治理污染。 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管理减排齐头并进 以松花江流域涉水企业污染防治为重点,实施工程减排。积极为涉水企业申报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环保、财政、发改委协调联动,共为汤原县四海发展实业有限公司等22个项目争取到位资金1358万元。通过工程减排,2008年化学需氧量削减量占全市削减量的53.93%。 坚决取缔高耗能、高污染企业,实施结构减排。关停高耗能、高污染的大唐集团公司佳木斯第二发电厂和华电佳木斯发电厂4~10号机组。淘汰落后产能,关停佳木斯市莲江口造纸厂。去年通过调整产业结构,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削减量分别占全市削减量的77.58%和46.07%。 强化对重点污染企业的环境监管,实施管理减排。采取突击检查、定期抽查等方式加强监管。在环保部门的监管下,佳木斯龙实热电有限公司采用炉内添加脱硫剂,安装在线监测和石灰石上料DCS系统,增强了二氧化硫减排能力。 尽管财政资金紧张,但佳木斯市仍投资建设了城市东区污水处理厂,并且每年从财政资金中拿出1000多万元,保证污水处理厂稳定满负荷运行。目前,城市东区污水处理厂日处理城市生活污水6万吨,占全市生活污水的50%。同时,加强对企业自有污水处理厂的监管,增加监督性监测频次,督促企业拿出资金保证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有效避免了企业停运污水处理设施和偷排废水等行为。 严把准入关,严查违法行为 佳木斯市去年对2000年以来的建设项目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和执行“三同时”制度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发现问题立即责成环境监察、污染控制、监督管理等职能部门,采取限期治理、行政处罚、限期整改等措施及时处理。 严格执行国家关于新、改、扩建项目总量控制的相关规定,新建、扩建项目必须在核定排污总量后才予受理,技改项目要做到增产不增污,增污项目必须出具总量核定函。对不符合《黑龙江省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的建设项目,坚决不予审批。 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去年下达行政处罚决定144个,立案66起。协调公安部门对私自拆除封条的违法者予以严肃处理。协调法院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确保环境处罚案件执行到位,促使企业落实减排政策。 佳木斯市去年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均呈现下降趋势,松花江出境断面水质稳定在Ⅲ类的比例明显高于往年。改善环境的同时,经济也得到了发展。佳木斯市去年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5.9%,高于黑龙江省平均水平4.1个百分点,增幅居全省第二。( 责任编辑:管理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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