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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范围
环保专项资金项目包括污染治理项目(包括新技术示范项目)、能力建设项目、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等。
申报条件
(一)、符合国家、省、市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有关规定。
(二)、项目有利于减少污染物排放量,具有较好的环境效益。
(三)、项目申报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企业除正常治理污染,排放污染物超标以外无其他违反环保法律法规行为,能够按照规定及时足额缴纳排污费。
(四)、申报补助和贷款贴息项目单位前期工作基础好,已落实不少于项目总投资60%的资金(含银行贷款),项目建设周期为一年,规模较大的污水治理项目为两年。
申报程序
(一)、市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按照项目组织实施单位或承担单位隶属关系以项目形式申报。
(二)、项目组织实施单位或承担单位为市直属的,直接向市环保局相关业务处申报;项目组织实施单位或承担单位为区属的,由各区环保局审核后报市局相关业务处。
(三)、局属各单位能力建设项目直接报市局计划财务处。
支持方式
市级环保专项资金项目采取贷款贴息、无偿补助两种方式,申请贷款贴息项目,必须提供经办银行出具的专项贷款合同、利息结算清单。贷款贴息、无偿补助以项目总投资的30%考虑,最高贷款贴息、无偿补助资金不超过100万元。
申报材料
项目申报单位应认真撰写项目申请材料,申报市环保专项资金项目提交如下材料:
(一)、申请市级环保专项资金项目及资金的请示(正式文件)主送:市财政局、环保局。(两个主送机关并列)
(二)、市级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
(三)、可行性研究报告。
(四)、工程预算书(加盖公章)。
(五)、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六)、项目配套资金证明复印件。
能力建设项目提交(二)、(三)、(四)项内容。
项目评审
市财政局、市环保局组织项目评审,通过的项目进入项目库,市财政局、市环保局按年度可用资金下达项目资金使用计划。
其他要求
(一)、各申报单位应对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可靠性、规范性负责,申报项目符合本指南的有关要求,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该申报项目使用专项资金的资格。
(二)、使用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的治理技术方案要通过招标的方式确定,设计、施工单位要有国家、省认定的资质。
(三)、申报单位对拨入的环保专项资金要设立财务专户或专页。
注意事项
(一)、项目申报单位应按规定格式和内容填写《市级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申报材料按A4纸张尺寸印制,同时提交书面和电子盘(市级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两种形式。
(二)、申报材料要装订成册,顺序为:
1、申请市级环保专项资金项目及资金的请示。
2、市级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
3、可行性研究报告。
4、工程预算书。
5、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6、项目配套资金证明复印件。
7、资产负债表。
能力建设项目顺序为:
1、市级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
2、项目报告。
3、工程预算书。
材料装订成册后要在封皮上标明项目名称和项目单位。上述所有申报材料必须一式六份,一次报送齐全,之后不得追加或修改。( 责任编辑:管理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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