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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引导、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安徽省阜阳市人民政府日前出台了《阜阳市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专门设立了阜阳市循环经济专项资金。
阜阳市循环经济专项资金,是指市级财政安排专项用于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有效缓解资源和环境压力,推动全市经济快速健康可持续发展的财政专项资金。
据了解,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包括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等项目建设及全市循环经济重大问题研究补助,如国家、省和市级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单位实施方案中以降低能源资源消耗、循环利用资源、清洁生产和再制造等对促进试点单位发展循环经济起关键作用的项目;重大循环经济科技开发和应用推广项目。
申报循环经济专项资金的项目,还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示范和带动作用明显,以推广潜力大的关键技术为主,具有较好的示范意义;项目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显著,实施后具有显著的节能、节水、节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减少污染物排放的效果。
发展改革部门要会同市财政、审计部门每年定期对项目的实施情况和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和监督检查。( 责任编辑:管理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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