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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伊始,欧盟的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正式生效,该机制针对欧盟进口的“高碳排放”产品征收“碳关税”,涉及钢铁、铝、水泥、化肥、电力及氢能六类高耗能产品。该法规刚一实施就遭到欧盟内外的指责:欧洲有色金属产业等高耗能行业抱怨该机制对进口的高污染产品碳排放默认值过于宽松,中国、印度、巴西等欧洲主要贸易伙伴则对该机制表示关切和反对。
cbam是欧盟推行绿色新政的一个核心内涵,直接服务于欧盟构建清洁能源体系的战略目标,即到2030年碳减排55%,2050年实现碳中和。从法理上看,该机制的立法依据是2021年通过的《欧洲气候法》,它将2019年出台的《欧洲绿色协议》的政治承诺转化为法律义务。表面上,cbam能够帮助欧洲传统高耗能行业向绿色低碳产业转型,有助于欧洲实现其碳减排的战略目标。但换一个视角看,cbam又是欧盟实施“绿色壁垒”的一个贸易政策工具,通过严苛的产品生产碳排放值核算,抬升特定产品的进口标准,迫使欧盟的贸易伙伴接受欧盟的碳定价体系,从而达到对发展中国家强征一笔高额“绿色关税”的意图。
自冯德莱恩担任欧盟委员会主席以来,欧盟始终致力于推行绿色新政,出台了若干相关法律法案。然而,如今的欧洲绿色发展政策正在走进一条“死胡同”,其中一个主要原因,就是其环保理念过于超前且不切实际。cbam试图达成一石二鸟的效果:一方面通过欧盟的“绿色壁垒”向广大发展中国家征收高额“碳关税”;另一方面通过“碳税补差”系统倒逼欧洲那些高耗能行业加快改革步伐,向绿色产业转型。可以看出,欧洲试图将其“规范性力量”赋予到绿色发展转型之中,意图将其延伸为规范全球的“绿色单边主义”。
然而,cbam看似“高大上”,实际却是损人不利己。其一,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应是全世界各地区各国通力合作、共同努力的一项重任,而不是欧洲一个地区所能解决的。其二,即使欧盟甘当全球绿色新政的推手和旗手,也需同其他国家和地区平等协商,尊重和照顾彼此的重大关切,而不是以一己之私和“绿色壁垒”来强加于人。其三,欧盟看似先进超前的环保政策和绿色法规,实际上是强迫发展中国家接受欧洲碳足迹核算验证,提高他们应对气候变化的成本。广大发展中国家高耗能行业为应对欧盟严苛的法规,不得不投入巨资促产业向低碳转型,从而丧失支柱产业的价格竞争力。
欧盟“碳关税”机制的生效,可能对中欧贸易产生冲击。有分析指出,中国钢铁和铝行业每年可能因此新增数十亿元人民币碳成本。此外,欧盟还计划到2028年把六类高碳产品扩展到机械装备、汽车零部件及家用电器等180项密集型产品。这种过高的碳排放默认值及宽范围产品界定,对中国等广大发展中国家而言,意味着贸易不公平且具有歧视性,不但违背了wto“最惠国待遇”原则,而且背离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巴黎协定》确定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
欧盟构筑“绿色堡垒”,实际上反映出欧洲硬实力和国际竞争力快速下滑的现实。地缘环境恶化,科技创新乏力,经济停滞不前,市场竞争激烈,民粹主义高涨……这些变数让欧盟越来越倾向于实施贸易保护主义措施,只不过相较于其他政策,cbam的“绿色壁垒”更加隐秘,且更具欺骗性。面对欧盟实施的绿色双标新政,欧洲内部也有不同于欧盟官方的论调。例如,德国工商大会主席阿德里安表示,德国“不能再自以为是地指导全世界”,应对气候变化必须与其他国家合作。
在内外交困的背景下,以绿色发展之名,行贸易保护主义之实,对广大发展中国家设置“绿色壁垒”,同时又保护欧洲落后的高耗能产业。这种双标的做法,最终损害的只会是欧洲与其他贸易伙伴之间的关系,以及欧洲经济发展的未来。 ( 责任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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