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建文〔2018〕58号
各市、县城乡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建设指挥部、住建委(局)、城管委(局):
经研究,现将《2018年全省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全达标考评办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有关要求,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11月12日
年全省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全达标考评办法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四个三重大生态工程”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全省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全达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17〕97 号)等文件精神, 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四个三重大生态工程”的决策部署,制定具有导向性、可量化的考评指标体系,科学高效推进全省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
二、考评方式
省级负责考评 17 个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的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市(州)负责考评所辖县(市、区)的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
省级在考评市(州)时,对县(市、区)进行抽查,抽查情况计入市(州)的考评成绩。
三、考评原则
坚持客观公正,真实反映城乡生活垃圾治理现状;坚持科学规范,严密组织实施;坚持激励推动,着力提升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
四、考评内容
考评内容主要根据《湖北省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全达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考评以下内容:技术支撑、运行管理、资金保障与分担、垃圾收运和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存量垃圾治理、城乡生活垃圾分类、餐厨和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垃圾处理市场化运作、舆论宣传、制度建设以及信息化监管等方面,考评项目详见评分表。根据全省总体工作进展情况和年度工作重点,分年度制定具体考评内容。
省级根据市县年度考评情况,结合明查暗访,综合评定市县年度考评等次,考评结果评定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五、有关要求
(一)健全考评体系。考评工作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由省城乡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各地指挥部要根据本办法,参照考评标准,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考评方案,建立逐级考评体系,强化推进措施,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
(二)严格考评要求。省级考评主要依据考评标准,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考评组要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的规定,如违反工作纪律,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考评过程中对弄虚作假的市县,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评优资格,并通报批评。
(三)加强结果运用。省指挥部办公室将定期把考评完成情况向省委省政府汇报,对重点问题向各地发通报或督办函。考评结果将作为每年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以奖代补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 责任编辑:马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