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信厅节函〔2016〕49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有关中央企业:
 为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引导工业锅炉生产企业创新节能技术,实现工业锅炉绿色制造和绿色消费,降低能源消耗,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根据《中国制造2025》(国发〔2015〕28号)、《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0号)精神,编制《高效节能环保工业锅炉产业化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附件:高效节能环保工业锅炉产业化实施方案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责任编辑:管理员 )
 2016年7月19日
 
 (联系电话:010-68205367)
 
 责任编辑:石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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