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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出台节能目标考核方案 未达标暂停高耗能项目审批 |
济南市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济南市节能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实施方案》,明确将对各县(市)区政府(含济南高新区管委会)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节能措施落实情况进行量化考核,对未完成节能任务的辖区将暂停新建高耗能项目的核准和审批。
《方案》指出,考核将采用量化办法,相应设置节能目标完成情况指标和节能措施落实情况指标,满分为100分。其中,节能目标完成情况为定量考核指标,以市政府确定的各县(市)区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年度和进度目标、能耗增量控制目标为基准,依据市统计局核定的各县(市)区年度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评分,满分为40分;节能措施落实情况指标为定性考核指标,主要包括目标责任、结构调整、重点工程、节能管理、能源结构优化、技术推广、经济政策、监督检查、市场化机制推广、基础工作和能力建设等10个方面政策措施,满分为60分。考核结果将分为超额完成(95分及以上)、完成(80分及以上,95分以下)、基本完成(60分及以上,80分以下)、未完成(60分以下)4个等级。
对考核结果为超额完成等级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予以通报表扬。考核结果为基本完成等级的县(市)区政府,要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制定整改措施并组织落实。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等级的县(市)区政府,市有关部门暂停对该辖区新建高耗能项目的核准和审批,县(市)区政府应在评价考核结果公告后1个月内,向市政府作出书面报告,提出限期整改工作措施。( 责任编辑:管理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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