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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促进能源节约,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护和改善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
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十八届三中全会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具体要求,我部制定了《节能减排
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财政部
2015年5月12日( 责任编辑:管理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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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地施策,破解停车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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