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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9日,福建省委书记尤权、代省长于伟国与福建省9个设区市的市委书记、市长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分别签署《2016年度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
党政“一把手”共同签订环保目标责任书,共同立下环保“军令状”,这在全国还是首次。福建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张志南主持签订仪式。
福建省委书记尤权在与各市党政“一把手”签署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后强调,签订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这是福建省环境保护工作的又一重大举措,要将这份沉甸甸责任,以铁的意志和行动真正扛起来。
尤权指出,今年是首次签订环保目标责任书,今后,要把党政“一把手”共同签订生态环保目标责任书这种形式会固定下来,延续下去。各级党委政府要按照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部署,牢记责任、紧盯目标,抓好贯彻落实。要切实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的属地责任,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绿色发展,时刻守住“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底线,环境保护准入门槛只能提高,不能降低,不能再上那些高污染、高能耗的项目。
责任书明确,按照“党政同责”要求,全面落实党委政府的属地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成立由党委主要领导任组长、政府主要领导任常务副组长的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建立各相关职能部门生态环境保护“一岗双责”工作推进机制。构建生态环境保护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实施环保督察制度,严格执行和落实领导干部任期生态环境目标责任制、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责任书特别强调,责任书的要求不因责任人的调整而改变,责任人如有调整,接任者继续履行。
据了解,这次签订的责任书的内容很严格,涉及坚持绿色发展、改善环境质量、强化节能减排、加强生态保护、强化环境监管、解决突出环境问题、落实目标责任等七项内容。责任书强化了节能环保指标约束,提高准入门槛,严控高污染、高耗能行业。同时,将生态环境保护投入纳入公共财政的重点支出加以保障,市、县(区)的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投入不低于上年水平。( 责任编辑:管理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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