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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日前作出决定,将每年9月12日设立为“清江保护日”。这是全国首个设立河流保护日的县级人大决定。
据了解,清江是三峡以下长江中游第二大支流,全长423公里,流经恩施土家族自治州及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五峰土家族自治县等多个县市,因其1.67万平方公里的流域面积主要聚居着土家族群众,又被称为土家族的母亲河。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介绍,清江纵贯长阳境内148公里,近年来,长阳县始终坚持“生态立县”战略和“绿色决定生死”理念,先后制定颁布了《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清江库区管理条例》《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条例》《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河流保护条例》等多部“县法”,形成了全民死守清江生态的底线、红线的氛围。
今年8月,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提出议案,经自治县八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审议并作出决定,将每年9月12日确定为“清江保护日”。决定要求,今后每年长阳县都将通过多种形式集中开展保护清江的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 责任编辑:管理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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