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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15-3-28 来源: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 |
商务部、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供销合作总社印发《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中长期规划(2015-2020年)》,提出鼓励国内外各类资本进入再生资源回收、分拣和加工环节,健全外国投资者并购安全审查管理。鼓励龙头企业以连锁经营、特许经营等现代组织方式整合中小企业和个体经营户。
《规划》提出,到2020年,在全国建成一批网点布局合理、管理规范、回收方式多元、重点品种回收率较高的回收体系示范城市,大中城市再生资源主要品种平均回收率达到75%以上,实现85%以上回收人员纳入规范化管理、85%以上社区及乡村实现回收功能的覆盖、85%以上的再生资源进行规范化的交易和集中处理。培育100家左右再生资源回收骨干企业,再生资源回收总量达到2.2亿吨左右。
《规划》提出,针对四类再生资源的特点,建立以三级网络为基础的生活类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厂商直挂的产业类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与回收企业对接的公共机构类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以逆向物流为特点的服务消费类再生资源回收体系。
《规划》鼓励各类资本进入回收领域。积极推进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资产重组,促进产业集聚和整合。鼓励国内外各类资本进入再生资源回收、分拣和加工环节,健全外国投资者并购安全审查管理。鼓励龙头企业以连锁经营、特许经营等现代组织方式整合中小企业和个体经营户。
《规划》要求多样设置回收网点,城市每1000-1500户居民设置一个回收点,乡镇每1500-2000户居民设置一个回收点。提高分拣加工水平,在有条件的地区,按照土地集约、生态环保的原则,试点建设一批回收分拣集聚区,推动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从松散粗放型向集约型、规模型、产业型、效益型方向转化。
附:关于印发《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中长期规划(2015-2020)》的通知
( 责任编辑:管理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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